高新区户外广告设置招标公告
浏览量:621 来源:政策法规司 作者: 发布部门:政策法规室 关键字:招标 发布时间:2009-12-8 0:00:00
按照市政府和管委的要求,我室拟在贵黄高速、贵遵高速、贵新高速、长岭南路与贵金线交叉口、贵金线贵阳报业集团路口、飞机场场地内设置宣传广告。高速路、飞机场内的广告设置是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和飞机场授权经营。因此,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如下:
一、广告设置
工程共分六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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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设置地点 |
面积 |
广告形式(灯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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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贵黄高速 |
18m×6m×2 |
双面高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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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贵遵高速 |
18m×6m×2 |
双面高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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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贵新高速 |
18m×6m×2 |
双面高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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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长岭南路与贵金线交叉口一 |
18m×6m×2 |
双面高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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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
长岭南路与贵金线交叉口二 |
18m×6m×2 |
双面高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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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
飞机场内 |
40m×60m |
平面 |
二、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优良,具有足够资产和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综合服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及户外广告发布资质的企业。
2、具有在高速公路上和飞机场内设置广告经营权的广告公司,或授权广告发布的广告公司。
三、参加竞标的广告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1、广告公司资格证明。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合作方案。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发布年限及年度使用费用等。
3、广告选点方案(设计示意图)。
四、取得资格广告还需要完成广告设置方案
1、取得资格的广告公司负责宣传广告的设计。报管委同意认可后,方可建设设置。
2、取得资格的广告公司负责完善相关广告设置手续。
3、广告公司负责维护设置广告的承诺书。
五、广告设置验收和费用支出
1、区招标办、纪工委和政策法规室一起对设置的广告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支付费用。
3、在发布期间广告公司有违约行为的,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具体流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12月8日;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12月10日,上午9:00前交政策法规室宣传处。
3、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09年12月10日上午10:30,地点: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4、竞争性谈判会议结束后,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择日公布结果。
七、联系人及方式
贵阳市金阳新区长岭南路创业大厦412室
联系人:马冬蕾
电话:(0851)4701308 传真:(0851)4701308
政策法规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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