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准入标准
浏览量:996 来源:招商引资局 作者: 发布部门:招商引资局 关键字: 发布时间:2009-11-9 0:00:00
高新区项目准入标准
(一)优先发展航空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铝深加工及其关联产业,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网络信息、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业,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它产业。
(二)规划、环保和生态准入。
1、所有准入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贵阳市总体规划、高新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2、所有准入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贵阳市及高新区环保和生态要求。
(三)投资强度准入。
1、需安排建设用地的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一般不得低于20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低于2000万元的,原则上不配置土地,鼓励进入企业孵化器或标准厂房进行科研、生产;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税收回报高的项目可适度放宽。
2、 需安排建设用地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最低要求,同时原则上每亩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所有用地均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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